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娄底一中班主任工作考评办法

娄底一中班主任工作考评办法

为了客观评价班级和班主任工作,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,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,结合班主任工作特点,特制定班主任和班级工作管理考核办法。

一、考核内容

根据班主任工作特点,主要对班主任的常规工作、班级工作实绩、班级活动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。

二、考核办法

班主任工作考核实行量化记分与评委评分相结合。

1、评委评分:占40%。由校长、书记、教育教学后勤副校长、教学科长、总务科长、德育部门行政干部及年级主任组成评委班子。初中教学科长参与初中班主任打分,高中教学科长参与高中班主任打分,年级主任参与本年级打分。评委根据班主任的期末总结和工作实绩给每个班主任打分。总分100分,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,得出平均分,以平均分的40%得出评委分。

2、量化评分:占60%。由教育科根据娄底一中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进行逐项量化计分。

量化分=月量化评估平均得分×30% + 班级期评量化评估分×10% + 班主任常规工作评估得分×10% + 学生评教满意率×10%

量化计分与评委分之和为班主任工作评价分。

三、考核结果的使用

1、根据《班级管理月目标量化评估方案》得分,每月各年级评定“红旗班级”一个。

2根据班级管理工作得分,各年级每学期产生“优秀班级”一个。

班级管理工作得分=月量化评估平均得分×30%+班级期量化评估得分×10%。

3、根据班主任工作评价分评选优秀班主任,并作为班主任工作等第评定的依据,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。

同年级同层次根据班主任工作评估分从高分到低分,按30%产生“优秀班主任”,对于有两个以上层次的年级,适当考虑年级层次的代表性。经学校综合考核,年级工作优秀的增加10%的“优秀班主任”评定指标。

班主任工作评价等第分为三个级别,评选为优秀班主任者,班主任工作评为优秀,班主任工作积极主动,班级管理到位评为称职,班主任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违纪,造成恶劣影响者,确定为不称职(具体见第四条)。

为了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,在教师绩效考评中根据班主任工作评价适当予以加分。班主任工作评定为优秀者,加8分,评定为称职者,加5分,班主任工作不称职,不加分。

四、班主任工作出现下列违纪,造成恶劣影响,报学校研究,取消一切评优资格,确定为班主任工作不称职。

1、体罚、侮辱学生,造成恶劣影响,经查实并予处分者;

2、工作严重失职,班级管理混乱造成重大事故者;

3、擅自劝退学生,或对学生出走等重大事件不及时报告、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者;

4、有私自组织学生补课、乱收费、乱订资料,并经核实查处者;

5、不履行班主任班级安全工作职责,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者;

6、其它重大违纪行为。

娄底一中

20139